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(高专)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有关精神,依据《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》及普通高中数学科目知识学习范围,特制定本考试大纲。
一、考试内容和要求
(一)集合
1.集合的含义与表示
(1)了解集合的含义,元素与集合的关系;
(2)掌握有关的数学术语和符号,并会用它们正确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。
2.集合间的基本关系
(1)在具体情境中,了解空集和全集的含义;
(2)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,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。
3.集合的基本运算
(1)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,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;
(2)理解全集和补集的含义,会求给定子集的补集。
(二)常用逻辑用语
1.理解命题的概念;
2.掌握必要条件、充分条件与充要条件的意义。
(三)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
1.函数
(1)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,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;
(2)了解函数单调性、奇偶性的概念.掌握判断一些简单函数的单调性、奇偶性的方法;
(3)在实际情境中,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方法(如图像法、列表法、解析法)表示函数,会运用函数图象理解和研究函数的性质,了解简单的分段函数,并能简单应用。
2.指数函数
了解实数指数函数的概念,掌握指数函数的运算、图像和性质。
3.对数函数
理解对数的概念,掌握对数的运算性质.了解对数在简化运算中的作用,掌握对数函数的概念、图像和性质。
4.幂函数
了解幂函数的概念、性质和计算。
5.函数的运用
能够运用函数的性质,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的性质解决某些简单的实际问题。
(四)不等式
1.理解不等式的性质及其证明;
2.掌握简单不等式(一元一次不等式、一元二次不等式、含绝对值的不等式)的解法;
3.了解二元一次不等式的几何意义。
(五)三角函数
1.了解任意角的概念和弧度制的概念;
2.理解任意角三角函数(正弦、余弦、正切)的定义;会由已知特殊三角函数值求角;
3.会用三角函数解决一些简单实际问题;
4.掌握正弦定理和余弦定理的计算方法。
(六)直线和圆的方程
1.直线与方程
(1)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,结合具体图形掌握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;
(2)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,掌握过两点的直线斜率的计算公式;
(3)能根据两条直线的斜率判定这两条直线平行或垂直;能够根据直线的方程判断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;
(4)掌握直线方程的点斜式、斜截式、一般式,并能根据条件熟练地求出直线方程;
(5)掌握两点间的距离公式、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。
2.圆与方程
掌握确定圆的几何要素,掌握如何求出圆的标准方程与一般方程。
(七)数列
1.了解数列的概念和几种简单的表示方法。
2.理解等差数列和等比数列的概念。
3.掌握等差数列和等比数列的通项公式和前n项和公式。
4.能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识别数列的等差关系或等比关系,并能用等差数列和等比数列的有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。
(八)平面向量
1.了解向量的实际背景。
2.理解平面向量的概念和两向量相等的含义。
3.理解向量的几何表示。
4.掌握向量的加法、减法和数乘运算。
5.掌握两个向量的数量积运算公式。
6.了解向量坐标形式的由来,向量坐标形式下会进行加法、减法、数乘以及数量积运算。
二、考试形式及分值
考试形式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合卷笔试、闭卷。
考试时长:150分钟。
考试分值:100分。